在脸上补完最后一层粉,女友子凌咪着眼退后几步,然后啧啧有声,想不到萧萧穿上婚纱还不是一般的漂亮。我笑了笑,大厅里已是喧哗一片,一些闹酒的已叫上了板。看着贴于墙上的大红喜字,那么耀眼。或许是喝了点酒的原因,竟有些眩晕。
“不用再去敬酒了吧?”我小声问子凌。
“你家新郎官也真是的,和那些哥们喝得忘形了。也不来照顾你。”子凌瞥瞥嘴说。
我坐了下来,脸上厚厚的妆令人促局不安,我已粉饰得不象我自己了。终于,在一片杯碗狼籍中,一切仿佛是虚构的情节要落幕了。奶奶颤魏魏地走来,握着我的手:“萧萧,从此以后,你要学会隐忍,不能象在父母身边一样任性了。”
我想试着对她笑笑,可是,心中所有的不安和不确定性,都化成了惜别的眼泪,我明白为什么会有哭嫁一词了,那是一个女人漫长生活的真正开始,而且不知等待着的,是喜或者是悲。
三天后,我跟着他来到他生活的城市,这是个小城,温婉秀美,时值三四月,听着街头巷尾侬侬的叫卖声:“桅子花,白兰花。”一些爱美的女孩子在衣襟上别上一朵,擦肩而过,飞扬的长发,清淡的香味,不禁令人流连往返。
我慢慢的喜欢上了这里,心情也变得温柔起来。但浓郁的长堤上,我还是一个孤独的垂钓诗人,清澄的西湖水也应和不了我心中对浪漫的期待,于是,我慢慢的也学会了化着精致的妆,然后面无表情地忽忽行走。
那个夏天,我和他行走在公园的小路上。他说:“什么是永恒。”
我笑笑,用脚尖在草地上划了一个圈,等我们在这样一块地方同穴时,这就是永恒。他不安地笑,然后丢开我,独自前行。
三天后,小屋闷热得令人汗流夹背,他说:“我爱上了别人,我们离婚吧。”眼睛不敢看我。
我没有诧异,好象昨天用脚尖在草地上划下那个坟墓圈子的时候,我就预感到了一切,人真是可笑,先知先觉,但还是晚了一步。
一方心已休,我又何必勉强自己。留点仅存的一点自尊,我去了一个北方的城市。白天,我拼命地工作,晚上,我如一只流浪的猫,在孤独中枕着自己的手慢慢地睡去。有时,我也会混杂狂热的音乐中,然后在阴影中悄悄地擦去自己的眼泪。
午夜,忧伤渗入了夜,电话响起,是他的声音,很遥远,很不真实:“萧萧,我很思念你。”有一刹那的鼻酸,但我装着很冷静的口气说:“谢谢,我过得很好。”挂下电话,仓皇而逃。原来,伤口还没有结疤,薄薄的一层痂,一捅就破,血不能往外流,我努力咽下。
“你的眼睛一直在神游。”当领桌一年的男同事对我说这句话的时候,我才看到他眼中灼灼的光。我看着他,然后仿佛醒悟了一般。再想探索他的眼睛时,他把焦点放在了办公桌旁边的玉树上。
“晚上可不可以请你逛街?”他装着若无其事的样子说。
我微微笑了起来:“你喜欢逛街?”
“大凡是单身的人,都用逛街来消磨时间。”
我犹豫了一下,然后点头答应了,不知从什么时候起,我变得如此现实,一个离过婚的女人,更多的只想找归宿,而不是爱情。我想给自己一次机会。
于是一切变得简单而复杂起来,简单到他的一个微笑,一个眼神,心中都有所悸动,复杂到他的一声叹息,也会令我黯然。慢慢的现实会有所不同。我这么想着。
某日的超市,我不紧不慢的选着东西,然后遇到了他,伺候于一个漂亮的女人左右。我站定,抑制住狂跳的心脏,然后微笑着上前招呼。
“嗨。这么巧遇到你。”
他楞了一下,然后装着爽朗的笑说:“很巧,这是我的太太。”
“呵呵,你好。”他的太太也是爽朗的笑声。
三个人踱出了超市,互道再见。
这世上到底发生了一些什么事?或许什么也没发生过.......